推行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编制工作,是从源头上优化档案资源体系、规范档案质量标准的基础工作,是推动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自今年以来,中卫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档案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市直机关“三合一”制度编制工作,确保档案分类方案编制科学、归档范围制定全面、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一是高起点谋划,有力推动“重协调”。市委高度重视、充分关心、有力支持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编制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协调推动。市委督检考核办将“三合一”编制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范围,推动各级部门主动落实责任。市档案部门在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中卫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编制规范等事项,对市直65个立档单位分批分阶段推进,计划2023年完成60%以上单位,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高标准推进,精心指导“促规范”。市档案部门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参照外地经验做法,精心编制了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样例,明确机关档案门类、分类方法和档号编制要求,对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档案馆注重示范引领,先行选择基础较好的21家试点单位给予重点指导,形成可供其他单位学习借鉴的典型样本。同时,安排档案征集科专职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指导、电话咨询、微信交流等方式,对档案编制工作中面临的“怎么分类、哪些归档、如何划分保管期限”等普遍性问题,及时答疑解惑;针对个性化问题,主动上门一对一指导,多次帮助核对修改、规范编制,确保高质高效,稳步推进。
三是高质量落实,力促工作“见实效”。市档案馆坚持在“每周一课”暨周工作汇报会上,听取业务科室指导、推进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档案馆业务科室紧盯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单位编制、审查报送、跟踪督促、适时检查、整改送审、审核备案”工作流程,督促各立档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市档案局(馆)采取“监督检查+业务指导”方式,紧盯“三合一”制度工作等事项,先后3批次深入市直部门(单位)开展督促检查50余次,面对面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三合一”制度编制工作顺利实施。
截至目前,第一批21家试点单位已完成档案编制、修订、审核工作。
(中卫市档案局 孙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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