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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档案拍摄征集制度
来源: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浏览次数:
    一、自治区重大活动照片拍摄工作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由区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进行,凡是宣传部通知的活动,必须参加拍摄。
    二、拍摄重大活动,必须为中央领导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准备活动影集,照片由局领导挑选,并确定洗印张数,本馆需保存一套照片档案及光盘。
    三、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应是照片和文字材料一并收集进馆。
    四、局馆工作及其他活动照片拍摄,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进行拍照。
    五、拍摄照片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少出废品多出精品。尽量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节省胶卷。
    六、征集征购历史照片时,须经局领导同意查验后,由局领导定价征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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