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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全宗介绍
来源: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全宗介绍
  
 
全宗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
全宗简称:自治区党委讲师团
全 宗 号:163 
 
    一、主要任务与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是自治区党委的一个直属事业部门。主要任务是: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搞好全区在职干部理论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如下:
    1、辅导在职干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以及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2、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在职干部和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3、根据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总体部署,制定在职干部理论教育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辅导材料;
    4、培训理论骨干和开展理论研究活动;
    5、完成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沿革按宁编发[1984]21号“关于恢复自治区、地(市)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及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于1984年恢复,1986年2月成立,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属区党委宣传部分管。内设机构:办公室、教研室。
    1986年3月10日至1995年6月,任命叶雨海为第一任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团长;
    1995年6月张兴让副团长主持工作;
    1998年8月至2004年3月,任命李伟为第二任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团长;
    2004年3月郭正礼副团长主持工作;
    2005年9月13日至2007年12月,任命宋建钢为第三任讲师团团长。
    办公室:负责文件、管理、信息传递、统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及人事工作管理、图书资料保管、后勤保障等;
    教研室: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编写干部理论教育刊物,举办各种学习报告会等;自治区党委讲师团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2名。其中后勤人员1名。领导职数,团长1名(副厅级)、副团长1名(正处级);处室领导职数2正2副。
    三、全宗档案内容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档案室保管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成立以来(1985??2000)年的文书档案。根据国家《档案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有关档案整理的相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从1985年一2000年文书档案永久72卷,长期90卷。按照档案达标、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并遵循文书档案立卷六大要素,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讲师团文件形成特点和文件属性,将档案按办公室、教研室两个大类,重新进行了分类、整理。即按年度、组织机构(或问题)、保管期限分类、组卷。共整理:文书档案162卷(1985年一2000年)。其中,永久72卷,长期90卷。
    会计档案报表11卷(永久)。
    声像档案包含:(1)录音21盘(永久)、录像95盘(永久)。其中,一部分是讲师团内部教学人员讲座,另一部分是外购专家重要讲座;(2)照片240张(永久)。资料档案(书籍出版物24册)永久。 同时,编制了档案检索工具、卷内文件目录(永久、长期)各两套;案卷目录(永久、长期)各两套;归档文件目录(永久、长期)各两套。
    全部档案经过系统整理基本符合要求,保证了有查考价值档案材料的完整,避免了无保存价值文件材料的归档,防止了案卷的庞大、混杂和保管期限的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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