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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全宗介绍
来源: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全宗介绍
 
(1979——2000年)
 
 
全宗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全宗简称:自治区环保局
全 宗 号:160
 
    一、主要职能与职责
    自治区环保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能在于强化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督。具体内容包括增强环境保护与我区经济、社会协调能力,不断完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城市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推进环保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沿革
    1972年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设立“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办公室”统管全区“三废”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工作,由赵培栋负责主持工作,为自治区环保局雏型;
    1975年,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由自治区计委代管。赵培栋负责主持日常工作,7月召开全区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980年自治区政府决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办由自治区计委代管转为由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1年8月,自治区政府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处级局),(宁政发[1981] 40号文),由自治区城乡建设厅主管。赵培栋负责主持工作,内设办公室、科技监测组、综合组、自然保护组,环境科技工作进入新阶段,从单纯抓工业“三废”污染治理转到立足于防治自然生态破坏,全面综合管理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阶段;
    1982年8月自治区政府任命赵培栋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1983年高起飞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1986年10月16日任命艾先源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平为副局长;
    1986年10月22日任命李天鹏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列李平之前,赵培栋任自治区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
    1986年12月25日至1993年10月,经自治区城乡建设厅批复(宁建劳字[1986]308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污染防治管理科、自然保护科;
    1990年10月27日,任命杨春兰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总工;
    1993年10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命孙宁璋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赵培栋任党总支书记,李天鹏、李平为副局长,杨春兰为总工,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开发科、计划法规科、自然保护科;
    1995年7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
    1986年8月30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按副厅级组建,内设处室为正处级;
    1996年9月自治区政府启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印章;
    1996年10月1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命王英福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宁璋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助理巡视员;
    1997年3月24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命李天鹏,李平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处级),杨春兰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总工(正处级);
    1997年4月1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李天鹏主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工作;
    1997年7月15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命何琮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
    1997年8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何琮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厅级);
    1998年1月27日,自治区政府批《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挂人事教育处牌)、计划法规处、污染控制处、科技开发监督处、自然保护处;
    2000年4月3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任命邸国卫为自治区环保局党组书记;
    2000年5月8日,自治区政府任命邸国卫为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正厅级);
    2000年7月12日,自治区政府批准下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污染控制与科技标准处、自然生态处、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
    三、全宗档案内容介绍
    本全宗档案的立卷方法采用“年度一问题?期限”分类法,截止2000年共收进整理各类档案案卷818卷,其中:
    文书档案:永久268卷,长期300卷;
    环保专业档案:永久47卷,长期131卷;
    基建档案:永久11卷,长期1卷;
    会计档案:永久60卷;
    声像档案:照片档案65张,录音磁带11盘,录像磁带6盘;
    编研材料:1本。
    本全宗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文书档案、环保专业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人事档案及编研材料等。
    (一)文书档案共有五大类目:
    1、党群类
    包括党务工作会议纪录、党务工作计划、总结;政治学习计划、总结;党员统计年报;党的组织建立、改选及结果的批复材料;党纪表彰、处分的意见、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工青妇工作等内容。
    2、行政管理类
    包括机关行政会议纪录;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印信管理、文档工作制度、保密、信息、信访工作材料;财物和后勤保卫管理工作等内容。
    3、人事教育类
    包括机构的设置、变更、人员编制;人事干部任免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干部离退休申请及批复;干部年报、工资年报;干部考核材料;职称评定、聘任文件等。
    4、外事类
    包括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出国、出访材料的报批、考察、报告、函件等;对外合作项目和交流活动材料等内容。
    5、环境管理类
    (1)环境保护立法、执法
    包括国家及地方性环境保护及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草稿、呈报及审批颁发的文件材料等内容。
    (2)环境保护政策
    包括国家及地方性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方针性文件、规章性文件。
    (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包括相关环境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资格证书;排污收费管理;目标责任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集中控制;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污染限期治理等方面内容。
    (4)环境监理(环境监察)
    (5)环境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
    包括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性指导文件及行政复议案卷、环境纠纷、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等。
    (6)环境规划、计划
    包括综合性或专业性的中长期环境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的文件材料、环境保护项目投资、资金使用及拨款计划等。
    (7)环境信息管理
    包括环境统计年报、专报及与环保相关信息的统计和信息管理方面的内容。
    (8)环境宣传与教育
    包括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各种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材料、环境宣传品的管理等。
    (9)各类专业会议材料
    包括全国或全区性环境保护会议材料及专业性会议的通知、日程、会议材料等。
    (二)环境保护专业档案共有六大类目:
    1、环境监测类
    包括年度质量报告书和区域环境质量报告及环境质量公报、监测数据管理、监测网络系统管理等。
    2、环境污染及其防治类
    包括污染源调查材料;气、水、固体废物、噪声、有毒化学品、放射性污染等文字材料、污染事故的防范、调查、处理材料、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生产方面的内容。
    3、自然保护类
    包括自然资源保护、农村生态建设、乡镇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还包括涉及生态保护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4、环境科学研究类
    主要包括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成果,环保产品的开发研究、推广环保产品等文字性材料内容。
    5、设备、仪器类
    主要包括环保设备、仪器的推广及使用许可等方面的内容
    6、环境标准、计量类
    包括涉及环境标准、计量的管理、国标行标的颁布实施等。
    (三)基建档案包含二个类目
    1、环境工程类
    包括环境建设工程用地批件;总体布置及设计方案、审批文件、预决算、隐蔽工程记录;施工竣工材料;设计变更审批文件、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等。
    2、自身基本建设类
    包括自身建设工程用地批件;总体布置及设计方案、审批文件、预决算、隐蔽工程记录;施工竣工材料;设计变更审批文件、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等。
    (四)财务档案
    包括会计报表等。
    (五)音像档案
    包括环境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录像带、录音带、照片等。
    四、立卷说明
    宁夏环境保护局全宗档案分类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全宗档案分类大纲》,按年代一问题一期限进行分类,案卷按照保管年度、问题、期限统一上架保存,每个保管期限按年度分类顺序编制大流水号。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文件目录”、“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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