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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年鉴》(档案部分)2018年
来源:   发布人:信息发布员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宁夏档案事业发展概况

 

  2018年,全区档案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档案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和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提升站位,全面提高档案服务效能

  服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档案局统一部署,自治区档案馆完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筹备工作;印《资政参阅》28期,与自治区民委联合编纂《宁夏民族团结档案资料选编》,出版发行《中共宁夏档案文献选编》。配合国家档案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工业档案文献巡展”,自治区档案馆提供宁夏东方钽业有限公司、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青铜峡水电站档案文献,配合中央电视台拍摄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4集电视政论片《家园》,出色完成了档案的筛选提供任务。自治区档案局配合区直机关党的建设“三强九严”工程,自治区档案局、银川市档案局共“党性教育主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平台借鉴浦东干部学院经验和做法,创新党校党性教育教学模式,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党校共建“党性教育主题教室”。积极参与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收集归档各类文书、实物资料5234件、声像档案29部、音频4部240G,全面记录和反映了自治区60大庆的全过程和相关活动,收集档案的数量、门类和整理规范化程度创历次重大活动新纪录。银川市档案局主动做好重大活动档案服务,举办党性教育主题展、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主题展,拍摄电视专题片《西部岁月--改革开放篇》《银川东西部合作纪实》,收到较好社会反响。灵武市档案局创新档案开发利用模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档案文献展,积极筹建灵武地情馆。固原市档案局编纂完成《固原撤地设市以来重大活动(事件)档案实录》初稿,为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档案史料

  服务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自治区档案局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政府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深入红寺堡区、泾源县调查研究,召开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座谈会分析情况,与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整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机读目录著录规范》,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推动全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红寺堡区采取“五抓法”(即抓制度、抓学习、抓督促、抓规范、抓示范)规范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彭阳县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和精准扶贫档案人员近2000人次,制订档案装具标准,规范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整理完成52个行政村的精准扶贫档案,为如期完成全县脱贫验收和档案“清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宁县档案局主动与扶贫办配合,指导扶贫办、组织部、喊叫水乡、大战场镇等18个单位规范整理精准扶贫档案。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档案局《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就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

  服务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大局。自治区档案局贯彻中央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方针,以区属9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为契机,制定企业档案工作(2017-2019)三年规划,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档案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银川市档案局召开了银川市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现场会,首次以企业档案工作现场会的形式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自治区档案局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积极参与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档案工作,制定《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为下一步“划定工作”档案的监督指导提供导向性依据。自治区档案局适时对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档案进行指导,该项目通过了国家档案局档案专项验收。组织对宁夏自治区空间规划信息系统等13个信息化项目,神华宁煤集团麦垛山煤矿、宁夏清水河防洪治理等20个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档案专项验收。中卫市对沙坡头区“十二五”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档案专项验收。自治区档案局组织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拍摄以中南部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档案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片《见证》,推荐参加国家档案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评选活动,分别获得组织奖和三等奖。与自治区民政厅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地名普查档案工作,自治区档案局被评为“自治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先进集体”。

  服务社会民生。自治区档案局创新档案公共服务方式,以“互联网+服务”为重点,加快“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档案服务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果,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自治区档案馆围绕资产核查、确定工龄、职称评定、确界立标、案件核查、编史修志等方面,提供异地跨馆查档、代查服务,得到档案利用者好评。各市、县(区)档案局(馆)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查档单位和群众提供便利,提了档案社会影响力。比如,石嘴山市档案馆将原陶乐县地籍、婚姻等民生档案拷贝给平罗县档案馆进行异地备份,方便群众异地查档;青铜峡档案局开展“五个心”群众满意优质服务活动,受到群众好评。

  二、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持续推进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档案局《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自治区档案局对列入“十三五”在建项目的贺兰县、灵武市、盐池县、青铜峡市、惠农区、西吉县档案馆建设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检查,贺兰县、灵武市、盐池县、青铜峡市已按期完成馆建任务。对列入国家规划尚未批复的永宁、沙坡头县级档案馆项目,主动与当地县领导进行对接,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目前,我区列入国家规划的21个项目已实施19个,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得到保障。

  推动档案信息化融合发展。自治区档案局主动融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政务协同办公门户(一期工程)”建设工作,完成“区直机关电子公文综合管理应用系统”与“全区统一协同办公系统”在电子政务云平台上的对接,解决了电子公文归档不及时、电子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长期制约档案信息化发展的技术难题,为宁夏“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推进工作提供档案业务支撑。加强对区直机关和市县档案信息化技术指导。8家区直单位档案数字化成果导入“区直机关电子公文综合管理应用系统”数据库,实现了区直机关单位档案自助查阅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吴忠市数字档案室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直机关90%以上单位与档案馆实现数据接入,全市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石嘴山市完成馆藏档案75%的数字化。平罗县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95%,93%以上馆藏档案全文数据即查即“印”。红寺堡区馆藏档案数字化率达100%。

  积极做好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自治区档案局组织申报了项目储备库和2019年的保护开发项目,加快推进全区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和资金使用要求,成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协)签订及项目实施质量、进度、资金支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人员全过程参与,确保了项目规范有序实施。2017-2018年度实施的8个项目无违规现象,受到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财务检查组的肯定。

  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及时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对各市、县(区)档案局、区直各部门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工作提出要求。组织人员对局(馆)档案库房及周边消防报警系统、灭火设施设备、监控录像系统、机电空调设备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适时对办公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三级责任书,开展了2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实地演练,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银川市近年来积极主动与兄弟市(区)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截至目前,有9省33个市、县(区)档案馆到银川档案馆备份档案数据。吴忠市开展馆藏档案数据信息容灾备份工作,建设双活容灾备份系统,成功迁移馆藏文书档案、土地确权档案、照片档案等档案数据5.1T,实现了馆藏档案信息化资源的双活存储、镜像备份等功能。固原市档案馆争取固原市委、市政府支持,投入100余万元安装了档案库房送排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

  三、夯实基础,加强档案业务能力建设

  推进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统一部署,以《副省级以上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为依据,自治区档案局(馆)围绕5个方面96项指标,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对标对表、梳理问题,完善措施、立行立改,推进档案馆业务建设,接受国家档案局专家组评价。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档案局制定下发《市、县档案馆业务评价标准》,并于9月份对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地级市综合档案馆进行业务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档案馆工作。平罗、青铜峡等市(县、区)档案馆积极做好县级档案馆综合测评迎检准备工作。

  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要求,自治区档案局出台《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移交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涉改机构单位档案归属与流向、处置范围与内容、处置工作要求、处置工作组织保障等措施,开展分类调研、加强现场指导,确保各涉改单位的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同步推进。

  提升档案法治宣传水平。自治区档案局开展“6.9”国际档案日、档案宣传“六进”、档案“七五”普法宣传活动。银川市、石嘴山市联合市辖区档案局和部分专业档案馆开展“6.9”国际档案日主题的档案宣传服务活动贺兰、平罗、青铜峡、红寺堡、中宁、海原县等市(县、区)档案馆也开展不同形式的“国际档案日”和“七五普法”档案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在《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推出专版,组稿宣传自治区成立60年来和改革开放40年来宁夏档案工作取得的成就。编辑《档案工作信息》,建立“宁夏档案”微信公众平台,广泛宣传档案“三服务”工作。各基层档案局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档案工作。大武口区档案局利用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不定期推送工作动态和热点信息,同时开设“档案小课堂”栏目,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业务知识。

  扩大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自治区档案局借力“十三五”闽宁扶贫协作规划,与福建省档案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档案跨馆利用服务工作协议》,拓展合作交流领域,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推进宁夏档案事业发展。守正创新,融合媒体,自治区档案馆与宁夏广播电视台签订联合制作《档案宁夏》专题栏目协议,用档案传承先进文化、扩大社会影响。

  四、强本固基,推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做好基层业务培训。在每年举办区直机关、市县(区)档案部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基础上,自治区档案局把业务培训的重点向基层倾斜、延伸,连续4年分别在地级市举办专题培训班,近500人次接受系统培训,基本做到市级档案部门全覆盖,受到基层欢迎。按照国家档案局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市、县(区)档案局馆长轮训和中央党校、浦东干部学院专题培训。银川市档案局全年共举办了12期“现场教学”培训班,讲解文书档案、声像实物档案、科技档案、电子档案、会计档案整理方法和档案编研工作。石嘴山市档案局开展对市直部门各单位单机版软件使用情况的集中辅导,并制定了一对一辅导、上门辅导、电话咨询等服务要求。吴忠市档案局创新推出“一培二查三登记”的工作方法,对全市116个立档单位的档案工作加强指导,举办两期业务知识培训班。其他市、县(区)档案局采取不同形式举办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者业务水平。

  深化档案系列职称改革。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自治区档案局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一步畅通申报渠道,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扎实做好2018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改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对象评价方式,探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考察途径,确保了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018年全区档案系列受理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人员35人,自治区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定,有7人获副研究馆员职称、22人获馆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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