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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档案年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 (2003年)
来源:   发布人: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
    2003年全区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服务大局,档案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4月下旬“非典”肆虐全国,疫情正紧时,自治区档案馆依托馆藏,组织力量,查阅研究宁夏历史上有关防治瘟疫的档案资料,及时编写了《宁夏历史上的防疫工作》呈送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供决策参考。韩茂华副书记在材料上批示:“档案局馆既要整理、保存好档案资料,又要开发、利用好档案资料,为当前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编辑《宁夏历史上的防疫工作》开了个好头,望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使局馆干部职工受到了极大鼓舞。为保证防治“非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完整、齐全,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防治“非典”指挥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收集归档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区档案局还派人到各有关部门指导收集整理工作。银川市、石嘴山市和中卫、中宁、平罗、永宁、灵武、吴忠、利通等县(市、区)档案局馆积极行动,固原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对防治“非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了归档质量。   
    为了配合全区乡镇区划调整工作,自治区档案局与民政厅及时联合制发了《关于在撤乡并镇工作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撤乡并镇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区划调整中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平罗、中卫、贺兰、盐池、银川市兴庆、金凤、吴忠市利通、固原市原州等县(区)档案局,按照自治区档案局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县(区)的实际,分别以党委办、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中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或《通知》,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局馆同志深入各乡镇督促指导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了乡镇档案资料的合理归属和齐全完整。     
    为了配合全区草原承包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草原承包后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自治区档案局与农牧厅联合制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草原承包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部署了草原承包中的档案工作,加强了对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有效监管。隆德县档案局会同林业局等专业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退耕还林(草)工作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有关部门、乡镇和行政村在退耕还林(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表册、合同、规划等材料提出了归档、整理办法,并派人指导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建立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是档案工作服务群众的好形式。继自治区档案馆和青铜峡市、平罗县档案馆建立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之后,2003年,吴忠市、固原市、灵武市、银川市、金凤区等局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先后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全面收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行文件,是办好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保证其有效运转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的重要环节。为此,灵武市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收集现行文件的通知》,规定了报送现行文件的形式和时间。平罗县加大了对劳动、人事、民政、税收、城市建设、土地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力度。利用者说:现在这种服务形式好,红头文件公开,政策透明,方便了群众,拉近了政府与老百姓的距离。
   【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当前档案部门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档案局馆和区直机关做了积极的努力,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建设。自治区档案局进一步修订了《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交通厅、科技厅、审计厅、自治区建行、宁夏电力公司等单位通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了档案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一体的新格局。银川市档案局制订了《银川市综合档案馆(室)机读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试行)、《银川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业务规范,加快了档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其他市、县(市、区)档案局馆也加快了目录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年内,全区各级档案馆共录入目录数据53万多条。平罗县档案局馆开通了平罗档案信息网站,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文书立卷改革是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年来,全区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落实《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使文书立卷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为档案信息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重大活动档案资料,是档案馆馆藏的重要内容。2003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自治区档案局参与重大活动声像档案收集工作的批复》,为自治区档案局馆开展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提供了依据。借此东风,自治区档案局馆派人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宁视察、自治区人代会、政协会议、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心连心”艺术团来宁慰问、闽宁两省区政府联席会议等重大活动,拍摄照片资料近3000张。同心县档案局馆协助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摄制了“走遍中国·同心的光荣史和回族风情”专辑。陶乐县收集了“第一届国际马兰花节暨绿色产品交易会”文件材料。其他市、县(市、区)档案局馆也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收集了一批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文件及照片、声像制品。通过参与活动,直接收集档案资料,丰富了各级档案馆馆藏,为党和国家保存了重要的档案资料。
    档案的完整、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是档案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目的。一年来,全区各级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在保管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止年底,全区各级档案馆通过文件中心、馆内接待、函电代查等多种形式累计提供档案资料35042卷(册),为8852人(次)提供了有效服务。同心县将提供利用服务工作延伸到了双休日。兴庆区档案馆利用馆藏婚姻档案服务百姓,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整理保存了大量档案资料,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无可替代的档案服务工作。自治区档案馆充分发掘馆藏,撰写了大量史料性文章,有些文章被有关报刊多次转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在多方协调,积极筹办“自治区政府历史陈列室”。各市、县(市、区)档案部门也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档案服务。  
   【拓宽工作领域,加强监督指导】
    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工作机制。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经贸委、工商局联合制发了《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后,一些市、县(市、区)档案局依据《暂行办法》积极展开工作。中卫县档案局指导26家民营企业建档。大武口区档案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利用有关档案资料编制了工业园区区情介绍和招商引资项目册,配合了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建档和档案管理进行了检查。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开展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参加了青铜峡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全区农村电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的验收,确保了项目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保管。利通区档案局与发展计划局联合制定了《利通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并对已完成的11项重点项目进行了档案管理抽查,发出《档案管理监督建议书》,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工作。  
    各级档案部门在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根据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不断拓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新领域。自治区档案局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档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隆德县档案局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的管理加强了指导,指导有关部门建立了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档案资料,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银川市档案局制发了有关农业科技档案建档工作的标准,规范了全市农业科技建档工作。   
    继续加大社区档案工作力度。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文明办、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档案工作的意见》,对社区建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银川市档案局将社区档案建设列为对各县(区、市)档案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并下达了量化指标。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吴忠市利通区、石嘴山市、石嘴山区、中卫县档案局等结合社区工作特点,采取“广泛收集,适度加工,注重利用”的思路和办法,指导辖区内各社区完成了建档工作。   
     档案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自治区文明办、区直机关文明办将档案工作纳入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和区直机关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并邀请自治区档案局参与考核工作。自治区交通厅、卫生厅、民政厅、监狱局、地税局、司法厅、食品药品监督局等许多区直部门和单位,实行档案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档案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石嘴山、同心、贺兰、固原市原州等10多个市、县(市、区)分别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市、县(市、区)双文明建设考核或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之中,有力地推动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档案法制工作】  
    一年来,全区各级档案部门结合“四五”普法和本地工作实际,利用《档案法》颁布16周年、《宁夏回 族自治区档案条例》实施2周年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采取媒体播报、上街宣传、开展现场咨询、档案进社区、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全年在《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宁夏电视台、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等区级以上媒体刊登反映我区档案工作的稿件达80余篇。自治区党委档案工作协作组各成员单位、自治区交通厅、环保局、电力公司、人寿险公司、农发行等区直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挂帅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举办培训、召开专门会议、参加知识竞赛、对下属单位实施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等形式,做了大量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的力度,自治区档案局按照《宁夏档案登记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人员上岗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档案登记和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及时清理、废止了一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审批、备案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对档案事务的管理。部分市、县(市、区)加强了与当地人大有关部门、政府法制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对辖区各单位“一法一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本市《档案法》执行情况汇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档案法制建设。通过上述工作,全区档案法制工作出现了新景象,同时也切实解决了一些困扰档案工作正常开展的实际问题。
   【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一年来,全区各级档案部门把“建立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型队伍”作为首要任务,从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入手,通过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中心组成员带头学、学习园地交流学、鼓励员工加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档案人员通过参加自治区档案局组织的全区文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以会代训”等各类培训班,既更新了知识,又提高了业务技能,许多同志取得了档案工作上岗资格,全区档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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