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档案馆征集档案公告
2025年6月
为保护档案资源,传承历史记忆,更好地服务社会,宁夏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历史文献类:反映宁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发展历程的文书、手稿、信函、日记、地图、票据、契约、报刊等。
2. 影像资料类:记录重要历史事件、民俗风情、城乡变迁、重大活动的老照片、录音、录像等。
3. 实物档案类:具有历史价值的证书、证件、奖章、勋章、徽章、印章、商标、工具等。
4. 特色档案类:地方志、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传统技艺、家谱族谱、方言等特色文化资料。
二、征集方式
1. 无偿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本馆将向捐赠者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2. 有偿征集: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经专家鉴定后可协商有偿征集。
3. 复制寄存:原件不便捐赠的,可提供复制件或签订寄存协议代为保管。
4. 口述采集:对重要历史事件亲历者、行业代表人物等,可通过访谈形式记录口述档案。
三、征集要求
1. 档案需真实合法、权属清晰,附简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等)。
2. 捐赠者可通过现场交接、邮寄或联系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四、权益说明
1. 捐赠档案归国家所有,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及署名权。
2. 寄存档案所有权不变,本馆提供专业保管条件并开放利用。
3. 珍贵档案将纳入专题展览或数字化项目,向社会展示传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夏档案馆收集处
联系电话:0951-6667017 6667029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197号
宁夏档案馆诚挚期待您的参与,共同守护历史,传承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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