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便于公民和社会组织利用档案,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有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将馆藏期满的宁夏省劳动局等6个全宗6000余件档案向社会开放。这部分档案开放后,利用者可在“宁夏档案服务网(www.nxda.org.cn)”查询开放档案目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只要持有合法证明,均可直接到馆利用已开放档案。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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